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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8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发布,《意见》的发布实施,将对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将依法惩治扰乱农业市场秩序等犯罪
据了解,《意见》全文共18条,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将依法惩治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危害农村投融资环境等犯罪,依法审理涉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案件,严厉打击涉农知识产权犯罪,妥善审理涉及特色小镇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劳动就业保护等民商事案件,妥善调处乡村旅游、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电商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的矛盾纠纷,积极营造良好的农村创业环境。
将依法制裁破坏农业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助推乡村绿色发展方面,《意见》将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手段,依法制裁破坏农业资源、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农村生态保护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开展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开展畜禽养殖退养、耕地污染治理、水域生态修复等工作,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促进乡村绿色发展。
让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优质的诉讼服务
《意见》要求选取典型的婚姻、赡养、抚养纠纷,以及邻里间相邻权、人身侵权、借贷、劳务等案件,以生动的案例弘扬尊老爱幼和邻里互帮、守望相助、诚实守信的乡邻美德。在涉及民生权益保障方面,将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强化执行强制措施,切实维护乡村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困难乡村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开展巡回审判,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减少群众诉累,让乡村群众切实享受到便捷高效优质的诉讼服务。
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吞、侵占、截留、挪用、私分、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惠农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土地征收款和救济款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大乡村传统民间纠纷案件调解力度,积极推动构建符合乡村实际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涉农领域审判执行研究,促进提高乡村干部和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基层人民法院直接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中通过审判工作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将起到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雪松表示,为确保《意见》有效落实,下一步该院将制定具体方案,将《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人民群众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切身感受,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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